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作如下补充修改:
1、本项目工期(服务期)以采购需求中“工期(服务期):1年”为准。投标人承诺工期(服务期)在12个月及以内均视为有效。
2、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次修改对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台州市黄岩清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