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经济开发区DB210402地块项目高压进线工程更正公告1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岭经济开发区DB210402地块项目高压进线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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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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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
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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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电力工程(设计、采购、安装)承包合同 |
电力工程(采购、安装)承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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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
(2)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 |
(2)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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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须知” |
无 |
新增7.3.1工程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履约担保可为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如不能办理担保采用现金的,中标人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解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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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须知 7. 合同授予” |
7.3合同签订 7.3.1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3.2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要求签订《廉政合同》。 |
7.3合同签订 7.3.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未提交履约担保的,不授予合同。履约担保额度详见合同条款,履约担保应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方式,担保人应当是在台州市内注册的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如不能办理担保采用现金的,履约担保必须解入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账户。 7.3.2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3.3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要求签订《廉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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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同条款及格式 1.项目概况” |
1.5本项目工程签约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 )(含税),竣工后按实结算(结算率=合同签约价/招标控制价)。当合同约定的税率与国家税法法规及税务机关认定的税率不一致时,以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为准进行调整,调整时以不含税价为基准,执行国家法规规定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 (1)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 (¥ / )(含税),其中不含税价 / 元,增值税税率6%,增值税税额 / 元。设计费为固定收取费用,由甲方按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 (2)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3)安装工程费人民币(大写) (¥ )(含税),其中不含税价 元,增值税税率9%,增值税税额 元,待竣工验收合格按双方认可的结算书总价或审计后的审定价进行结算。 |
1.5本项目工程签约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 )(含税),竣工后按实结算(结算率=合同签约价/招标控制价)。当合同约定的税率与国家税法法规及税务机关认定的税率不一致时,以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为准进行调整,调整时以不含税价为基准,执行国家法规规定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 (1)安装工程费人民币(大写) (¥ )(含税),其中不含税价 元,增值税税率9%,增值税税额 元,待竣工验收合格按双方认可的结算书总价或审计后的审定价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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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同条款及格式 7.施工预、结算” |
7.10支付方式 7.10.1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 (含税6%)(¥ / 元)。 7.10.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安装工程款金额的30 %,即人民币(大写) (含税9%)(¥ 元),材料进场前,甲方向乙方预付安装工程款金额的65%,即人民币(大写) (含税9%)(¥ 元),本工程竣工后按甲方委托中介审计财政审核后,甲方根据工程定案金额进行工程结算。(若中介审计部门不能及时完成审计,双方再协商是否经中介审计事项) 7.10.3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采购定金 /元, 设备进场后验收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设备金额,即人民币(大写) (含税9%)(¥ 元)。 7.11余款结清:承包方开具工程结算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否则自承包方开具工程结算发票后第16个工作日起,甲方每日按余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7.10支付方式 7.10.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10 %,即人民币(大写) (含税9%)(¥ 元),材料进场前(如钢管杆电缆等),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40%,即人民币(大写) (含税9%)(¥ 元),材料进场后验收通电前,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5%,即人民币(大写) (含税9%)(¥ 元),本工程竣工后按甲方委托中介审计财政审核后,甲方根据工程定案金额进行工程结算。(若中介审计部门不能及时完成审计,双方再协商是否经中介审计事项) 7.11余款结清:承包方开具工程结算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否则自承包方开具工程结算发票后第31个工作日起,甲方每日按余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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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技术标准和要求 附件” |
无 |
新增附件附件: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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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二” |
工期:60日历天 |
工期: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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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招标文件 |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原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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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温岭市金达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19号1010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666820331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6-88666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