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转让方台州市路桥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台州市路桥金清食品商店、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食品商店、台州市路桥食品商店、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的委托,转让持有的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51.7166%国有股、2.1116%法人股、1.7605%法人股、4.3485%法人股和22.3451%职工股,该转让项目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的规范程序和交易规则,最终由受让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合法受让。经审核,交易双方主体资格合法、产权归属清晰、交易程序合规,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已对该项交易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