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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化工、椒江热电股权转让及海正天华资产转让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2日 来源:台州市产权交易所 阅读次数:13266

产权转让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对有关产权进行公开转让,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转让标的

本次转让标的为:标的一:浙江海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7.059%国有法人股权;标的二:台州市椒江热电有限公司43.4055%国有法人股权;标的三:浙江海正天华新药研发有限公司电子、机器设备转让。

二、        转让底价及保证金

标的一转让底价为人民币33,609,884.21元,保证金为人民币340万元;标的二转让底价为人民币64,623,157.12元,保证金为人民币650万元;标的三: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029,096元,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三、        转让方式

1、本次转让各标的为单独转让;

2、报名截至日仅一家报名受让的,经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后,直接转让给该受让人;有二家或二家以上的,按照《拍卖法》有关规定实施拍卖程序进行转让。

四、        受让人条件

标的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的境内法人;

标的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

标的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的境内企业法人。

五、        报名须知

凡报名者企业法人须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与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公司章程与相关决议及企业资信证明。报名时须缴付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900101040022292

开户单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六、        报名、展示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0812917时止(节假日除外)。

七、        报名地点、电话:台州市新台州大厦四楼,0576-8868518088685177

详情登陆 www.tzpre.com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00八年 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