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投标函中“附:2025年度铲车、挖掘机和工程车租赁分项报价表”的要求。
招 标 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三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
2025年度铲车、挖掘机和工程车租赁
投 标 函
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
一、根据你方的 2025年度铲车、挖掘机和工程车租赁(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保证:
1、愿以总报价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服务期(租赁期):365日。
3、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4、人员设备按本投标文件的部署及时到位;
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三、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四、我方的投标担保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