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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台交所挂〔2021〕24号    项目名称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阅读4287 次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30日   所在区域    拟募集金(万元)增资金额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增资公告

台交所挂【2021】24号

受有关单位委托,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交所”)对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长鹰”)增资项目公开引进投资方,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底价及保证金

本次增资融资方为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金额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其中3098.47748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报名时交纳8000万元人民币增资保证金。

二、增资方式

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不低于8亿元的,经融资方确认后本次增资达成;合格意向投资方有二家及以上的,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结合综合评议(实施时间另行通知)择优选定投资方。

三、付款方式

投资方应在签署《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增资款。

四、投资方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央企或央企与金融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央企需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中央企业名录及下属企业,经审计最新一期资产总额不低于300亿元,且净资产不低于200亿元;如果意向投资方为私募基金或信托计划,须是央企二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以上的直接投资人;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中投资方不超过2家;单一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不低于2亿元;

4.本次引进意向投资方中具备无人机及相关产业投资经验,投资无人机及其相关产业链项目不低于5家,联合体中至少一家符合本条件;

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名须知

1.意向投资方增资金额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2.凡报名者须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增资投资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相关决议、投资方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须全部加盖公章。报名时须足额缴付增资保证金(开户单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市府大道支行,账号:583016260800015)。

六、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10月29日下午4:00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地址: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1室)。

七、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传真):0576-88685180

八、具体情况详见须知及相关说明。

详情登陆 www.tzpre.com   https://tzztb.zjtz.gov.cn/tzcms/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