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公告
台交所挂【2019】16号
受有关单位委托,通过挂牌方式对浙江海正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增8,928.5714万元注册资本项目公开引进一家投资方(不接受竞标联合投资体),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底价及保证金
本次增资标的为浙江海正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增8,928.5714万元注册资本,每股价格不低于11.2元人民币,总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报名时交纳3亿元竞买保证金。
二、增资方式:报名截止日仅一家报名的,经确认后由该投资方进行投资;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投资人及其认购价格。
付款方式
投资方应在《增资扩股协议》签署后(如需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登记及/或备案的,则在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登记及/或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向增资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投资款(投资方先期汇入产交所的竞买保证金应转为同额投资款)。
四、投资方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的境内外产业投资人或财务投资人,无不良经营记录。
投资人或其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公告期内本次交易投资款(不低于38.28亿元或等额外币)的资金证明。
如果投资人是产业投资人,则其或其控股股东应有不少于300亿元人民币或50亿美元的净资产;如果投资人是财务投资人,则控制其的单一基金实体的承诺资本应不少于300亿元人民币或50亿美元。
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或普通合伙人须具备医药领域运营资源及投资管理经验,并拥有不少于2名具有医学、药学、生物学专业人士或医药、医疗产业背景人员,并且该等人员曾在医疗产业担任过董事或高管职务;
鉴于海正博锐拟进行境内外上市的战略规划,投资人不得是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关联方。
投资人或其关联方不得与海正博锐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本次增资及转让老股项目不接受竞标联合投资体报名。
本条中的“关联方”特指,就一方而言,控制该方、受该方控制或者同该方共同受第三方控制的任何人士或实体。
五、报名须知
1、新投资方认购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2、凡报名者企业法人须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公章、《增资扩股投资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相关决议、投资方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报名时须足额缴付保证金。
(1) 投资方为境内主体适用:单位名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帐号:583016260800015。
(2) 投资方为境外主体适用:单位名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帐号:19900101040022292。
六、实行网络报名: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tzcms/),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确认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9月3日下午4:00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资格确认地址: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1室)。
七、网络竞价时间:2019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9:30
八、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传真):0576-88685180
九、具体情况详见须知及相关说明。
详情登陆 www.tzpre.com www.tzztb.com/tzcm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