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台州沿海高速公路服务区
物业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第1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4款的规定,招标人──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鉴此,发布第1号补遗书(共 2 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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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第1号补遗书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1、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函中的投标有效期为120日历天,应该以哪个为准?
答:以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为准,投标函中的投标有效期修改为90日历天。
2、投标函中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应如何填写?
答:招标编号填写本项目的项目编号“TZCG2025FW10230”。
3、请问项目协调人的学历证书提供学位证书或从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材料是否都予以认可?
答:是,都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