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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工业4.0中心九楼办公区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TZCG2025GC10308            标的名称路桥工业4.0中心九楼办公区装修工程            披露起始日期2025-08-15           披露截止日期           开标日期2025-08-29

一、项目名称:路桥工业4.0中心九楼办公区装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TZCG2025GC10308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07-29

四、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18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www.tzygcg.com/wstb/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9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www.tzygcg.com/wstb/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CA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www.tzygcg.com/wstb/login.html)”。

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CA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9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www.tzygcg.com/wstb/login.html)”。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9日14时00分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和其他等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临时执业证书无效)并提供近半年缴纳的社保证明;

3、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1、投标人资质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临时执业证书无效)并提供近半年缴纳的社保证明;

3、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资信标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

1、资信标(对应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提供):

1)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影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影印件或建设部四库平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

注:如资质证书过期的,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或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任意批次)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及后续批次名单内的(该批次公告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其企业资质证书有效。

4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予认可)。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的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从业人员的电子证书。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投标人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当周的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8)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9)其他应提供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存在投标人须知1.4.1(4)描述情形的)(注:投标人须使用“台州市阳光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CA加密上传。

(技术支持电话:0574-26877268、18067100830)

2商务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人须使用“台州市阳光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CA加密上传。

(技术支持电话:0574-26877268、18067100830)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资信标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

1、资信标(对应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提供):

1)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影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影印件或建设部四库平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

注:如资质证书过期的,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或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任意批次)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及后续批次名单内的(该批次公告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其企业资质证书有效。

4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予认可)。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的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从业人员的电子证书。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投标人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8)其他应提供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存在投标人须知1.4.1(4)描述情形的)(注:投标人须使用“台州市阳光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CA加密上传。

(技术支持电话:0574-26877268、18067100830)

2商务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人须使用“台州市阳光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CA加密上传。

(技术支持电话:0574-26877268、18067100830)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4 其他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当周的周一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为“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为“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作无效标处理。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等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其他等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原以建造师身份承接(包括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的(以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为准),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a.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停工的书面证明)。

c.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须提供竣工(交工)报告并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

如发生以上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信标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若是年度招标项目则以具体项目的承接作为是否已承接该项目的判断依据。若原承接项目已取得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原承接项目已解除合同的,投标人在被询问时,若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予以认可,该项目不作为在建。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等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等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原以建造师身份承接(包括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的(以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为准),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a.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停工的书面证明)。

c.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须提供竣工(交工)报告并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

如发生以上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信标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若是年度招标项目则以具体项目的承接作为是否已承接该项目的判断依据。若原承接项目已取得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原承接项目已解除合同的,投标人在被询问时,若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予以认可,该项目不作为在建。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

注:请投标人下载最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其他补充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州市路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先生

联系电话:1367663977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项目负责人:魏工、耿自强

联系电话:13327656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