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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腾达中心西3幢1104室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GR2024ZJ1000630    项目名称台州市椒江区腾达中心西3幢1104室房产转让   阅读2077 次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0日   所在区域台州市椒江区    转让底价(万元)114.80万元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动态报价
  • 1104.jpg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台州市椒江区腾达中心西3幢1104室房产转让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不动产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浙(2021)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27069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出让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实际用途办公房屋坐落椒江区腾达中心西3幢1104室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62.41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18.47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拟售价格(万元)114.800000
    使用期限说明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以现状展示为准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以现状展示为准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以现状展示为准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以现状展示为准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以现状展示为准
    物业管理情况以现状展示为准
    瑕疵情况
    是否已过户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
    一、转让标的房产目前状态为空置状态。
    二、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三、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8969636315。
    四、竞买人报名咨询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8969636315。
    台州产交所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 0576-88685180。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台州市恒金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财富大道299号二楼205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MA2AMKXE9E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114.8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意向受让方欲受让多个标的的(应当满足房屋所在地购房限购政策),应交纳多个标的对应标准的足额保证金。
    2.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内的相关文本。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屋维修基金交于转让方,在变更过渡期(标的交付后到水、电、煤等过户完成的时间)内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 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6.本次转让标的为房产,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8.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且在签订交易合同后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9.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10.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联系人姓名叶先生
    联系人电话18969636315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0.0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潘女士电话0576-88685180
    传真
    邮箱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网址https://www.tzcqpt.com/TZPT/
    转让方联系人叶先生电话18969636315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 项目链接:https://www.zjpse.com/prjs/real_right/detail/78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