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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资格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ZCG2025FW10115            标的名称私募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资格采购项目            披露起始日期2025-06-10           披露截止日期           开标日期2025-06-30

参照有关规定, 台州市路桥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其私募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zya2025-lq46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承销费用报价上限

备注

1

私募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资格采购项目

详见项目需求

1

实际募集总额的0.8‰(即8BP)/年(含0.8‰)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无公司债券承销业务遭受处罚的记录(截止本项目开标日),目前也无正在被公司债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情况;

2、投标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证券承销;

3、在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4年证券公司分类为B类及以上级别的证券经营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同一法人、具有隶属关系(属于同一上级法人、全资及其控股)的法人或有其它利益关系(参股)的法人,只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www.tzygcg.com/wstb/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请有意参加投标者及时关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CA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www.tzygcg.com/wstb/login.html)”。

(技术支持电话:0574-26877268.18067100830)

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3.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阶段,本项目无须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6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tzygcg.com/live/)。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2.提交方式(任选一种):银行转账、电汇或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3.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项目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项目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

4.提交要求

1)银行转账、电汇

①报名本项目后,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后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2)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下合称“投标保函”)

①投标保函受益人:台州市路桥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②投标保函的有效期自项目招标公告期间保函生效日起不少于一年;

③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保费应一函一付,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

④投标人须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并按要求递交递交时间:2025年6300830分-0900分递交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777号)一楼西大厅;

5.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尽量提前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购买投标保函的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账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作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处理。

8.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标(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上传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退还;

4)非因中标人原因未能签订采购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作出处理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5)采购项目流标的,应在确定流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八、其他

1.投标控制价

1)最高投标限价:实际募集总额的0.8‰(即8BP)/年(含0.8‰)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tzygcg.com/)、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ztb.zjtz.gov.cn/)、台州市产权交易网(http://www.tzpre.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永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576-8888237518857611403

传真:0576-88882270;

质疑接收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857637980

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中环世纪6幢801室(交通银行台州分行楼上)

2、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路桥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76-89200715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卖芝桥东路888-5号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台州永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