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至玉环公路玉环沙门至干江段工程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委托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鄞州至玉环公路玉环沙门至干江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位于玉环市沙门镇富港路与惠海路交叉口以北200米处,顺接富港路,起点桩号K6+236,过惠海路后起坡开挖西沙山并上跨西沙门海域(利用在建西沙门大桥段,总计1700m,主桥通航孔100+150+100),在断岙山一带采用半路半桥(断岙山大桥为沿海边滩涂区高架桥梁,断岙山大桥左幅655m,右幅875m)后进入干江滨港工业城。设干江河桥(365m)跨越干江排水河,在长海路(原纵五路)处(K10+456)设置右进右出交叉(中分带不打开)。设盐场河桥跨越盐场三河、盐场四河后,在珠海路(原纵三路)处(K11+117)设置右进右出交叉(中分带不打开)。设惠民桥跨越盐场一河、盐场二河,涵洞跨越干江排水河,与规划拥海路(原滨河路)平交(K12+101)。然后设湖山头桥、箱涵、花明村通道桥,分别上跨甸山头村、湖山头村、花明村出村道路后,与规划麦莎大道平交(K13+987)。最后路线沿宫后山脚布设,并于大兴塘处折向西南沿南面山脚,本项目终点位于干江镇木杓头村顺接鄞州至玉环公路玉环干江至坎门段工程,终点桩号K16+005。项目全长约9.769公里,其中新建段约8.069公里,利用在建工程西沙门大桥长约1.7公里。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61520万元,概算建安费约110045万元。
主要结构物为:大桥1624米/4座(其中断岙山大桥为沿海边滩涂区高架桥梁,断岙山大桥左幅655m,右幅875m),中小桥302米/5座,共设置平交3处,右进右出2处,新建养护工区1处。
技术标准:本项目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集散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24.5米,其中利用在建西沙门大桥桥梁宽38.5米,桥梁两端接线采用渐变设计。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其余技术指标按照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相关规定。
2.2 招标范围:
(1)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按照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提供环境监测报告;
(2)对建设全部内容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环境监测,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招标人补充落实并做好环保设施三同时工作、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
(3)编制环境保护监测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4)开展环保技术服务,落实项目环境监测工作,在项目所需的区域周边设置多个大气、噪声等环境监测点,并出具监测报告提交招标人,监测报告中应包括项目空气、噪声、海域生态、沉积物、海域水质等一切涉及本项目环境的内容(具体监测内容及频次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确定)编制环保应急预案及环境专项验收报告;
(5)协助办理与环保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6)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包括并不限于)对工程资料分析与整理、编写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分析、施工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含海洋海域)、声环境影响、固废影响报告等公众意见调查及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即第1标段。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境专项验收(备案)之日止。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国家、行业部门的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参数范围至少包含水、气、噪声等。
3.2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验收备案提交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独立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a、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清晰可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b、验收备案文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并含该系统水印的《填报数据》),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合并或分立或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须同时包含环境监测及验收任务。
3.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工程规模、工作内容的,则还须提供项目业主(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其他人员:不少于3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近3年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2)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浙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4)不存在因串通投标被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并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17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www.tzygcg.com/wstb/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请有意参加投标者及时关注。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
3、交纳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CA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www.tzygcg.com/wstb/login.html)”。
(技术支持电话:0574-26877268、18067100830)
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3、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无须纸质文件。
4、银行保函递交时间:2025年06月17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保函递交地点: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tzygcg.com/live/)。
九、其他
1、投标控制价:
1)最高投标限价:702000元(大写:柒拾万贰仟元整)(含税)。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tzygcg.com/)、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ztb.zjtz.gov.cn/)、台州市产权交易网(http://www.tzpre.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26号
联 系 人:郑工
联系电话:0576-8722695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联 系 人:汪继彬
电子邮箱:1072902833@qq.com
联系电话:0571-86951617、13757169252
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