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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金清港十万方成品油仓储基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开挖剩余的矿产品
项目编号台交所挂〔2020〕20号    项目名称台州市路桥金清港十万方成品油仓储基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开挖剩余的矿产品   阅读3189 次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5日   所在区域台州市路桥金清港    转让底价(万元)1407.12万元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转让公告

台交所挂〔2020〕20号

受有关单位委托,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对台州市路桥金清港十万方成品油仓储基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开挖剩余的矿产品进行公开转让,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矿产品转让情况

(一)位置

项目位于台州市南东约140°方向,直距约25km,通过白剑线与外界相连,交通条件一般。其中勘查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21°37′9.5″,北纬 28°29′51.1″,行政隶属金清镇管辖。

(二)本次转让资源储量

根据浙江省第四地质大队编制的《台州市路桥金清港十万方成品油仓储基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勘查地质报告》,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金清港10万方成品油仓储基地塘碴填筑需求量报告书》,浙江省第四地质大队《台州市路桥金清港十万方成品油仓储基地项目补充说明》,该项目最终剩余资源量:第四系残坡积层体积为1.0万立方米,风化层体积为27665立方米(5.533万吨),石料矿体积161169立方米(40.45万吨),详见相关报告。

二、转让底价及竞买保证金:本次转让价为含税矿山交货价格,不包括所有运输费用及装卸费用。转让底价人民币1407.12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20万元

该项目工程因场地较小无法进行矿产品加工且运输条件较差,运输方式需受让方自行解决,受让方竞拍前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受施工进度影响,受让方需在收到通知7日内完成石料运输,超过期限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转让方式

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最高价者成交。

四、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五、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报名须知

凡报名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竞买人公章)公司章程与相关决议;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报名时缴付相应标段的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到达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帐户为准(详见网络报名)。

七、 实行网络报名: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tzcms/),现场资料审核

资格确认(报名)202011月5日202012月3日下午4:00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确认地址: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1室)。

八、网络竞价时间202012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开始

   九、 产交所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传真):0576-88685180

        转让方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76-82885080

十、具体情况详见转让文件。

详情登陆 www.tzpre.com   www.tzztb.com/tzcms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