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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樟岙、大岙里、天登头矿山环境生态综合治理削方产生的石碴
项目编号台交所挂〔2019〕3号    项目名称台州市路桥区樟岙、大岙里、天登头矿山环境生态综合治理削方产生的石碴   阅读2622 次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31日   所在区域    转让底价(万元)    出让比例    交易类别  

转让公告

台交所挂〔2019〕3号

受有关单位委托,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对台州市路桥区樟岙、大岙里、天登头矿山环境生态综合治理削方产生的石碴进行公开转让,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石碴转让情况

(一)矿区位置

樟岙:位于路桥区人民政府所在地218°方向直距约4.2Km,螺洋街道办事处所在地122°方向直距约1Km,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1°1958″,北纬28°3322″,行政区划属螺洋街道樟岙村。

大岙里:位于路桥城区216°方向直距约5Km,螺洋街道205°方向直距约2.7Km,距最近的村庄大岙里村南侧约300m,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1°2008″,北纬28°3243″,行政隶属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管辖。

天登头:位于路桥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北西310°方向直距3.4Km处,与桐屿街道办事处直距约2.5Km,治理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1°2029.13″,北纬28°3637.06″,治理区行政隶属桐屿街道新山村管辖。

(二)矿区资源储量

根据浙江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察院出具的建筑用石料矿资源储量估算报告及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勘察及设计方案划定的红线范围内三处废弃矿山在生态修复中削方产生石碴合计1046.61万吨。其中樟岙削方将产生石碴:530.82万吨,大岙里削方产生石碴327.41万吨,天登头削方产生石碴188.38万吨。

本次转让的石碴,以削方产生的原始状态为准,即产即运,不能影响现场施工。

二、转让底价及保证金:本次转让价为石碴含税价,不包含机械、运输等相关费用。转让底价人民币36675.65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800万元

三、转让方式

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最高价者成交。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首期支付成交金额的55%(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应支付部分转让款项),余款在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同时受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五、竞买人条件

受让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的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报名须知

凡报名企业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公司章程与相关决议;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报名时缴付保证金人民币3800万元

竞价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到达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帐户为准(详见网络报名)。

七、 实行网络报名: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tzcms/),现场资料审核

资格确认(报名)2019年1月31日2019年3月4日下午4:00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确认地址: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1室)。

八、网络竞价时间2019年3月5日星期二)上午9:30时。

   九、 产交所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传真):0576-88685180

        转让方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76-89361390

十、具体情况详见转让文件。

详情登陆 www.tzpre.com   www.tzztb.com/tzcms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